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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发)关于开展珠海市教育科研“十二五”规划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教务处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12-18

各区教育局(社会事业局),各直属学校(幼儿园):

 

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,引导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利用规范的研究方法去理解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,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,决定于2013年12月启动我市教育科研“十二五”规划微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微课题的特点

 

微课题是我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组成部分,具有周期短、切口小、自主灵活、针对性强的特点。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切入点,吸收利用相关理论、方法、技术和经验,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,在此基础上化解问题和提升经验。

 

 二、选题要求

 

选择具体的教育教学问题,要有利于改进教育教学的方法和策略,提高教育教学成效。对选题的具体要求如下:

 

1、针对性强。课题研究的方向是本校、本学科或本级组、本班级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。

 

    2、切口小。问题清晰,对象明确,内容具体,可操作性强,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紧密。

 

    3、周期短。课题一般在一年内完成,力求以规范的研究方法解决一个具体问题。

 

三、研究方法和形式

 

以行动研究、叙事研究为主,可以适当运用调查研究、访谈等方法。

 

以个人研究为主,也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申报,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。凡是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主持人不予申报。

 

四、申报和管理

 

1、申报对象: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均可申报。

 

2、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,做好推荐审核、过程监管和验收审核等工作。

 

3、申报者要根据要求,填好《珠海市教育科研规划微课题立项申报评审表》(附件1),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,经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统一报送市教研中心教科所。

 

4、申报及研究时间:每年12月进行申报、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;次年1月立项课题开始研究,6月进行中期检查,12月进行结题验收。2014年微课题申报截止时间:2014年1月10日。

 

五、指导和评估

 

    1、建立微课题研究指导机制,由珠海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(办公室设在市教研中心教科所)组织专家对立项的微课题进行研究指导。

 

    2、建立评估和激励机制,珠海市教研中心教科所定期对立项的微课题研究进行管理、指导和评奖。

 

 

附件:1、《珠海市教育科研“十二五”规划微课题立项申报评审表

       2、《珠海市教育科研“十二五”规划微课题申请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

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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