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一职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暨教职员职称首次聘任方案》规定,9月19日下午,学校召开了职称推荐委员会会议,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资格、条件进行审核。经委员会审核,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聘任中级岗位,以下人员在取得相关职称证后,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聘任到中级岗位,如未取得相关职称证书不予聘任,人员名单如下:乐俊、陈少瑜、罗梓宁、庄沛丹、卢惠芬、李洁琼、曾凯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9月20—26日),如有异议请向校办公室反映,电话:8593603。
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