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一职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暨教职员职称首次聘任方案》规定,9月21日下午,学校召开了职称推荐委员会会议,对申报中级、高级职称人员的资格、条件进行审核。
经委员会审核,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聘任中级岗位,以下人员在取得相关职称证后,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聘任到中级岗位,如未取得相关职称证书的教师不予聘任,其空出的岗位职数不予递补,人员名单如下:曾江珊、陈铭仪、陈明、李泽薇、刘璀、罗梓宁、任笑雨、叶小办、张利锋、郑丹青。
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聘任高级岗位,以下人员在取得相关职称证后,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聘任到高级岗位,如未取得相关职称证书的教师不予聘任,其空出的岗位职数不予递补,人员名单如下:蔡小宇、陈永生、陈振龙、邓冬冬、高安邦、郝涤凡、康玉敏、赖志杰、李红梅、李适、梁莎莎、刘瑞琪、刘玉奇、罗志华、任斌、孙倩、王中龙、吴培娟、肖婕婷、杨文彬、张敏、张小红、周珍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9月21日—25日),如有异议请向校办公室反映,电话:8593610。
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